【导语】:沈阳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并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05年建立的奉天实业学堂和1906年建立的新民公学堂,是辽宁省办学历史最悠久、学科门类最齐全的大学之一。
一、招生计划
2025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及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二、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表中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未标注“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字样的专业2025年不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专业课参考书目
四、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专业课参考书目
五、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同等学力加试专业课参考书目
六、沈阳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方式
七、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招生单位规定,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名条件中(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3.只招收定向就业考生
八、报名
(一)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4 年10 月15 日至 10 月 28 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9 日至 10 月12 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 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考生应积极配合报考点做好网上确认工作,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 3 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
(三) 报考有关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
1.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考生报名时按要求填报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考生复试前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招生单位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了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2.其余专项计划,执行相应文件规定。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九、初试
12 月 21 日上午 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 月 21 日下午 14:00-17:00 外国语;
12 月 22 日上午 8:30-11:30 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12 月 22 日下午 14:00 开始 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考试,一律不予承认。
十、复试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复试办法请先参考我校 2024 年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2025 年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将在复试前通过沈阳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公布。
(二)我校在复试前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三)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四)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是否需要加试,由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工商管理、会计、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我校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跨专业考生,根据各培养学院要求进行加试。
十一、录取
(一)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四)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十二、奖助政策
沈阳大学奖助学金具体金额及类别请参照我校网站公示。
十三、其它
(一)我校不提供历年试题,不举办考前辅导班,考生可到我校研究生院官网下载考试大纲。
(二)本章程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三)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 54 号
联系部门:沈阳大学研究生院(沈阳大学南院 1 号楼 B424)
咨询电话:024-62266962
学校官网:http://www.syu.edu.cn/
研究生院官网:http://yjs.sy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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